庆阳市人民医院优化医疗卫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
为切实保障创建“服务型效能型”单位工作的平稳推进,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提升医疗服务质量,努力营造公平公正、方便快捷、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环境,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医院结合实际,制定以下优化医疗卫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:
一、工作纪律方面
1.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,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、会议、活动。
2.迟到、早退或旷工,上班时擅自离岗、串岗。
3.上班着装不规范、不整洁,不挂牌上岗。
4.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,或因工作拖拉,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二、服务态度方面
5.对待患者不一视同仁,有厚此薄彼现象。
6.服务态度差,有生、冷、硬、顶、推现象。
7.不使用文明用语,缺乏耐心,与患者沟通不畅,发生争吵。
8.与患者或陪员间发生纠纷。
9.不落实首问责任制,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能按时办结,对非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能告知承办科室。
三、医疗质量方面
10.工作中出现差错,发生医疗纠纷、医疗事故。
11.有滥检查、滥用药行为,有开大处方行为。
12.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,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。
13.诱导、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、购药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、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、套取医疗保障基金。
14.违规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、透露、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、产生的医疗信息,隐匿、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。
15.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无证上岗、无证执业。
四、工作作风方面
16.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。
17.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,影响正常工作秩序。
18.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,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。
19.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,多收、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。
20.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。
五、廉洁自律方面
21.违反多点执业相关规定私自外出行医。
22.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;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;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,和被纳入医保“双通道”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,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;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;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费用。
23.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,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,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。
24.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,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,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、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。
25.利用号源、床源、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、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、损公肥私。
26.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参加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
27.接受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、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,参加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
医院将切实加强对上述负面清单行为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,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照以上“负面清单”,积极提供问题线索。市人民医院纪检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
举报电话:0934-8680030
庆阳市人民医院
2022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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