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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须知

门诊就诊须知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6/7/30 8:51:03
尊敬的患者及亲属:
    您好!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。在您来院就诊期间,我们全体医护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与及时的治疗。为了方便您安全顺利完成就诊,请您注意以下事项:
    1、挂号:初次就诊有身份证的患者,请直接到挂号窗口挂号;无身份证的患者,请先到分诊处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,持登记表到挂号窗口挂号,所挂的每个号只适用于一个科。同时就诊两个科的病人,须挂两个号,您所挂的号只能当天有效,如果您当天未诊疗或未完成诊疗程序,第二天继续诊疗时需重新挂号。儿科、妇科和产科在一楼挂号,外科在三楼挂号,内科在四楼挂号,耳鼻喉、眼科和整形美容科在五楼挂号。
    2、就诊:挂号完毕,请您按挂号票上的指示到指定诊室就诊,无病历本者请到分诊处买病历本,各科室均有门诊护士维护就诊秩序,适时安排您就诊。
   3、候诊:在候诊区候诊时,请您爱护公物,服从管理,不大声喧哗打闹,保持门诊室内肃静,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吸烟及乱丢果皮纸屑。
    4、咨询:如果您想了解本科或本院相关专家情况,请参阅专家门诊一览表,也可向门诊护士咨询。您在就诊时如需帮助请向门诊导医护士提出,本院将尽所能满足您的合理要求。对行动不便的就诊患者,我院在一楼为大家提供轮椅或平板推车,请您到此免费领取,但须交抵押物。
    5、门诊病历是您就诊、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,要用实名,不能相互借用,要妥善保管,切勿涂改、损毁、遗失,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,由患者自行承担。
    6、我院医生开出处方后,请您到指定的药房取药。我院药剂科从正规渠道进药,不允许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。
    7、您需要做的各种治疗、检查均在本院进行。
    8、您在看病的过程中,请您不要轻信“医托”的花言巧语,去外面所谓的“名医”门诊就诊,以防上当受骗。我院没有任何专家在院外坐诊。
    9、请您在就诊过程中妥善保管好钱物,防止丢失。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或交款及办理住院手续,以免发生意外;在比较拥挤处如收费、药房、化验、B超等处要注意防盗。
    10、在收费窗口交费后,请保管好处方、检查单及收据,交费时钱票请当面点清。您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各种费用,请直接到医院各缴费窗口交费,住院部各科室、门诊各诊室和医护人员无权私自收取患者任何诊疗费用。私收造成的任何诊疗问题,后果自负。
    11、建议:当您离开我院时,请留下您宝贵的意见,您舒心的笑容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,您所需要的将是我院医护人员要为您做的。
    12、门诊上班时间:
    挂号:上午7:30-11:30   下午14:00-17:30
    诊疗:上午8:00-12:00   下午14:30-18:00
    节假日、双休日:内、外、儿、妇均有值班人员正常开诊。
    13、挂号费:
    特需专家    11.9元/号(挂号费2元,诊疗费9.9元)
    主任医师    7.5元/号(挂号费2元,诊疗费5.5元)
    副主任医师  6.4元/号(挂号费2元,诊疗费4.4元)
    主治医师    5.3元/号(挂号费2元,诊疗费3.3元)
    住院医师    4.2元/号(挂号费2元,诊疗费2.2元)
    14、(附门诊各诊室分布图)
 

 

 

门诊一楼

挂号室、收费室、中药房、西药房、儿科、发热门诊、拍片室

门诊二楼

妇科、产科、妇科手术室、输液室、采血室

门诊三楼

挂号室、收费室、外科、疼痛门诊、换药室、门诊手术室

门诊四楼

挂号室、收费室、内科、放疗科、职业病、康复理疗室、中医埋线室、心理咨询室

门诊五楼

挂号室、收费室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整形美容科、超声科、胃镜室、肠镜室、心脑电图室、颈颅多普勒

门诊六楼

体检中心